宣城市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fā)布時間:2019-03-28 00:00
來源:宣城市水利局 字體:[大 中 小]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由宣城市水利局編制(以下簡稱年報)。本年報由概述、信息公開工作落實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三部分。本年報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度,我局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緊緊圍繞《2018年宣城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宣城市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三年行動計劃》的相關要求,確保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切實發(fā)揮以公開促服務、以公開促規(guī)范、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改革的重要作用。
1、領導體制。我局調整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家傳同志為組長,黨組成員、調研員陶曉海同志為副組長,各二級機構負責人和辦公室主任為成員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辦公室。通過健全體制,把信息公開工作具體任務分解到局各科室工作人員,落實“一把手掛帥、副職領導具體抓、責任到人”的領導體制,做到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為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2、工作機制。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進一步明確了信息公開的機構、職責、范圍、方式、程序和責任追究。利用宣城水利信息網(wǎng)、宣城市水利局官方微信、微博(新浪)、政府信息網(wǎng)、政務公開欄等多種途徑公布了受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地址、電話、郵箱和監(jiān)督方式進行了公布,并明確了公布的形式和時限,對依法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進行了規(guī)定。深化內容。嚴格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以確保信息公開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3、保障監(jiān)督。從成立信息公開領導組開始,我局就制定了一系列公開條例,例如《宣城市水務局政務公開投訴舉報制度》、《水務局政務公開、信息公開監(jiān)督檢查考核評議制度》、《宣城市水務局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管理制度》等,并制作“宣城市水務局政務(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評議表”向社會發(fā)放,讓我局的信息公開工作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和考評。保障我局信息公開的公平、公開、公正。
二、信息公開工作落實情況
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通過局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和宣城水利信息網(wǎng)發(fā)布信息400余條,進一步完善行政職權目錄,并依法向社會公開“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保障人民的知情權,自覺接受監(jiān)督。經(jīng)市編辦審核后,我局確定的政府權力共45項,分別為:行政許可8項,行政處罰26項;行政征收1項;行政強制4項;行政確認2項;行政裁決1項;其他權力3項,實行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公示的雙公示公布。推行一般事項一審一核,“即來即辦”,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的動態(tài)管理制度,及時公布項目清理情況。
市水利局2018年行政權力

定期通報近期本部門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項、重大決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資源配置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執(zhí)行、管理、服務、結果的五公開。以多種形式進一步做好本機和上級政策文件的制定與解讀工作,加大解讀力度。
2、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3、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未發(fā)生相關收取及減免費用情況。
4、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開而引發(fā)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5. 輿情回應
今年我局共受理12345政府熱線、政民互動帖、數(shù)字城管案件、微博私信和來電咨詢等40余件;局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向領導匯報熱線信息,均在規(guī)定時間內處理結束,將結果通知舉報人、投訴人,并注明答復科室名稱。做到事事有登記,件件有答復。辦結率達100%。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運行狀況良好,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距市委、市政府辦的要求和先進單位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現(xiàn)為信息公開的及時性和有效性還有所欠缺。
今后,我局將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政府信息公開的力度還有待加強,進一步創(chuàng)新信息公開的方式方法,積極發(fā)揮新媒體宣傳作用。
2、完善公開制度、公開行為,建立長效機制。
3、通過公開學習、培訓、交流活動,提高干部職工政務公開工作能力,加強組織隊伍建設。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