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水務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fā)布時間:2018-01-05 00:00
來源:宣城市水利局 字體:[大 中 小]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由宣城市水務局編制(以下簡稱年報)。本年報由概述、信息公開工作落實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三部分。本年報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度,我局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深入貫徹《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緊緊圍繞《2017年全市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工作要點》和市政府關于權利公開工作的相關要求,全面推進重大事項決策和政府信息公開,進一步加大政策解讀回應力度,完善公開平臺建設、提高行政效能、不斷深化創(chuàng)新政務公開工作和健全公開服務體系。
1、領導體制。今年我局調(diào)整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家傳同志為組長,黨組成員、調(diào)研員陶曉海同志為副組長,各二級機構負責人和辦公室主任為成員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辦公室。通過健全體制,把信息公開工作具體任務分解到局各科室工作人員,落實“一把手掛帥、副職領導具體抓、責任到人”的領導體制,做到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為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2、工作機制。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進一步明確了信息公開的機構、職責、范圍、方式、程序和責任追究。利用宣城水務信息網(wǎng)、宣城市水務局官方微信(搜索“宣城水務局”)、微博(新浪、騰訊)、政府信息網(wǎng)、政務公開欄等多種途徑公布了受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地址、電話、郵箱和監(jiān)督方式進行了公布,并明確了公布的形式和時限,對依法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進行了規(guī)定。深化內(nèi)容。嚴格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以確保信息公開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3、保障監(jiān)督。從成立信息公開領導組開始,我局就制定了一系列公開條例,例如《宣城市水務局政務公開投訴舉報制度》、《水務局政務公開、信息公開監(jiān)督檢查考核評議制度》、《宣城市水務局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管理制度》等,并制作“宣城市水務局政務(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評議表”向社會發(fā)放,讓我局的信息公開工作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和考評。保障我局信息公開的公平、公開、公正。
二、信息公開工作落實情況
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通過市水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和宣城水務信息網(wǎng)發(fā)布信息500余條,進一步完善行政職權目錄,并依法向社會公開“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保障人民的知情權,自覺接受監(jiān)督。經(jīng)市編辦審核后,我局確定的政府權力共39項,分別為:行政許可8項,行政處罰26項;行政征收1項;行政強制4項;其他權力0項,實行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公示的雙公示公布。推行一般事項一審一核,“即來即辦”,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的動態(tài)管理制度,及時公布項目清理情況。

定期通報近期本部門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項、重大決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資源配置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執(zhí)行、管理、服務、結果的五公開。
2、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今年,我局收到依申請公開案件一例(涉及湯村水庫的開工進展情況),也已按要求規(guī)范、及時的答復申請人。
3、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未發(fā)生相關收取及減免費用情況。
4、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開而引發(fā)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5. 輿情回應
今年我局接待處理信訪來電百余次,辦理網(wǎng)上信訪系統(tǒng)、市長信箱、政民互動、12345政府熱線、數(shù)字城管等案件50余件,各項反映事件均已按時辦理,辦結率達100%。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從總體來看,運行狀況較好,在今年1-8月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站測評結果中,我局以92.16分排名第二位。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距市委、市政府辦的要求和先進單位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現(xiàn)為部分主動公開的信息的主動性還需加強、部分信息的公開還不夠及時。
今后,我局將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進一步加大行政審批公開力度,做到一事一公開,提升工作效率。
2、充分利用中國水日、安徽水周和法治宣傳日等節(jié)日契機進一步開展宣傳活動,增強群眾對水利建設政府信息公開的了解。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