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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發(fā)布時間:2019-01-15 00:00 來源:市氣象局 字體:[ ]

 宣城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進一步提高部門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編制了《宣城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如發(fā)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
一、主動公開
按照“公開為常規(guī),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本機關將對與行使職能相關的信息和涉及社會公眾的信息進行公開。
(一)公開內容
1.部門職能類。機構領導、機構設置、職能分工、崗位職責及權限等情況。
2.執(zhí)法依據(jù)類。現(xiàn)行氣象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相關國家政策規(guī)定。
3.規(guī)劃計劃類。氣象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工作目標、年度計劃及完成情況。
4.業(yè)務公開類。氣象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處罰7類行政行為、投訴舉報等。
5.行政管理類。工作動態(tài)、重要會議、人事任免、公務員招考及錄用、年度財政報告、招投標等。
6.其他應公開的事項。
主動公開信息具體內容詳見宣城市氣象局網站。
(二)公開方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在當面受理點公開兩種形式。
本機關具體網址:http://996630.com/XxgkContent/showList/121/0/page_1.html
本機關當面受理點:宣城市氣象局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城市氣象局辦公室);
辦公時間:宣城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工作日時間;
聯(lián)系電話:0563-2531006   2531007。
本機關還將采用新聞發(fā)布會、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性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后,本機關將及時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氣象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氣象局政務公開辦公室申請獲取。氣象局政務公開辦公室依申請?zhí)峁┬畔r,根據(jù)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受理機構
氣象局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
辦公地址:宣城市氣象局辦公室;
辦公時間:宣城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工作日時間;
聯(lián)系電話:0563-2531006
傳真號碼:0563-2531006
郵政編碼:242000
(三)答復
本機關按下列情形對申請公開的信息,通過出具《宣城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告知書》(見附件2)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該信息或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不予公開的理由;
3.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及時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告知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4.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正;
5.收到申請后,如不能當場答復的,在15個工作日內答復,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批準后可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三、監(jiān)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