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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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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2021年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fā)布時間:2022-01-18 00:00 來源:市氣象局 字體:[ ]

本年報根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編制。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

認真貫徹執(zhí)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公開是常態(tài),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及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不斷規(guī)范公開內容,擴大公開范圍,強化公開監(jiān)督,使該項工作在規(guī)范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推動職能轉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2021年度,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46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建立健全依申請公開制度,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

  1. 依法履行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義務,正確處理好主動公開與依申請公開的關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

  2. 嚴格規(guī)范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答復,根據《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進一步完善和優(yōu)化依申請公開轉辦流程。

    3、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一旦出現申請事項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范疇、非本單位掌握等無法按申請人需求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及時主動與申請人進行溝通協(xié)調,避免出現因溝通不暢導致申請人對依申請公開工作的誤解和異議。我局加強對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設立投訴電話,接受公眾對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投訴和監(jiān)督,查處不當行為,并向投訴人通報處理情況。

    2021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請公開1條。

    (三)政府信息管理

    進一步完善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文件質量,對制度或規(guī)定的主要措施等內容進行充分的調研論證,征求公眾意見。

    完善文件發(fā)布程序,對依法應當公開的文件,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當地報刊、新媒體APP等形式進行公布。強化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嚴格按照省政府新頒布的各項規(guī)定,嚴格備案程序,加強備案審查和監(jiān)督,強化事后監(jiān)督。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調整情況以及實際情況變化定期對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1、工作制度進一步健全。繼續(xù)按照《安徽省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實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基本規(guī)范(2019年版)的通知》要求,根據市政務公開相關規(guī)章制度,對公開任務、公開重點、工作機制、平臺建設、非公開信息目錄、依申請公開等內容作了明確規(guī)定,并嚴格執(zhí)行。

    2、工作基礎進一步夯實。通過設立基層政務專欄,促進政務信息公開及時、全面、真實。同時,規(guī)范推進文件公開工作,要求印制文件時明確公開發(fā)布、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屬性,除涉密文件外,不予公開文件要說明原因。明確為公開發(fā)布的,印發(fā)在當日的政務公開網站上。

    2021,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發(fā)布146條各類政府信息,其中包括氣象預警信息、三公經費、天氣周報等重點信息。同時,加強政策解讀工作,及時發(fā)布氣象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主動回應熱點,切實增強社會對氣象工作的認識和了解。

    (五)監(jiān)督保障。

    市氣象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充實和調整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負責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實施。具體日常工作由辦公室主要負責,落實政務公開的各項要求,做好牽頭協(xié)調和監(jiān)督檢查。同時根據第三方機構的評估結果,對評估中發(fā)現的問題即知即改,充分發(fā)揮第三方評估“照鏡子”作用。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發(fā)件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

規(guī)章

  0

  0

 0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9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行政強制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yè)

企業(yè)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復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1

0

0

0

0

0

1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公開內容較為單調,下一年我局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欄目。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guī)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暫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