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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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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殘聯(lián)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fā)布時間:2012-03-30 00:00 來源:宣城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 字體:[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公布宣城市殘聯(lián)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由工作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六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況概述

2011年,我會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宣城市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之一,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以法律、法規(guī)為依據(jù),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提高執(zhí)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為重點,以保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落腳點和出發(fā)點,積極穩(wěn)妥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機構

為扎實有效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會制定了《宣城市殘聯(lián)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理事長為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工作和監(jiān)督檢查,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使我會的信息公開工作有領導分管、有專人承辦,切實保障了我會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把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各科室的年度考核目標,努力做到政務公開工作有安排,有措施,有效果。

2、建章立制,規(guī)范運行

我會積極建立健全各項信息公開制度,制定了《宣城市殘聯(lián)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明確信息公開的形式、內(nèi)容、公開時限、保密審查等事項,既杜絕失泄密問題的發(fā)生,又保障公眾的知情權,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開的長效工作機制,促進該工作走上規(guī)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3、拓寬渠道,依法公開

全面及時公開信息是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手段,我會多渠道為社會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公開服務。

4、突出重點,注重服務

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會努力做到群眾關心什么,就公開什么,不斷將信息公開工作引向深入,自覺接受社會輿論監(jiān)督,及時發(fā)布相關信息,有效地為公眾服務,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第二部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信息公開的主要內(nèi)容

我會按照要求,將能公開的信息及時公開,公開的信息內(nèi)容包括主要職責、殘疾人就業(yè)、培訓工作動態(tài)、工作部署等。發(fā)布了宣城市殘聯(lián)2011年度工作總結及2012年具體工作計劃。

二、信息公開方式

(一)宣城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

通過宣城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發(fā)布了機構職責和設置等工作信息。通過省市網(wǎng)站及時發(fā)布宣城殘聯(lián)工作情況等信息,積極刊載有關信息,至2011年12月,共發(fā)布信息300余條。

(二)積極組織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組織開展助殘日系列宣傳活動,設置宣傳臺,散發(fā)宣傳資料,為群眾提供現(xiàn)場咨詢。提高了廣大群眾關心關愛殘疾人的意識。

  第三部分: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1年度,宣城市殘聯(lián)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第四部分: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1年度,未發(fā)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

 2011年度,未向申請人收取相關費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進展,但主動公開信息的意識需進一步增強,公開的內(nèi)容需進一步延伸,公開方式需進一步創(chuàng)新。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