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宣城市進一步加強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解讀
發(fā)布時間:2018-10-30 16:48
來源:市司法局
瀏覽次數(shù):
字體:[大 中 小]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中央《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意見》《安徽省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根據(jù)市清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有關通知,制定《宣城市進一步加強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后簡稱“工作意見”)。
二、起草過程
10月28日,法律援助科起草形成“工作意見”初稿,10月29日,局分管領導和法律援助科室負責人,對“工作意見”初稿進行了討論和修改。10月30日,審議并通過了“工作意見”。
三、工作目標
為確保全市農民工合法權益得到及時有效的維護和保障
四、主要內容
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做好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農民工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的重要力量。近年來,全市司法行政部門積極發(fā)揮職能作用,在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農民工依然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點服務對象。當前,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對落實“對標滬蘇浙,爭當排頭兵”工作要求,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社會和諧穩(wěn)定,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協(xié)調發(fā)展具有重大意義。司法行政機關承擔著法律援助工作重要職能,各地應從全局和戰(zhàn)略的高度,充分認識維護農民工權益的重要意義,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全市法律援助機構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加大力度,強化措施,突出抓好對農民工群體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民工工資清欠等問題依法有效解決,為促進全市城鄉(xiāng)協(xié)調發(fā)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擴大農民工的法律援助知曉率
對農民工的法律援助宣傳要創(chuàng)新載體,創(chuàng)新方式,增強實效,切實提高農民工的法律援助知曉率。一是要廣泛開展送宣傳上門活動,增強農民工法律援助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實用性。通過編發(fā)宣傳冊、開設宣傳欄、制發(fā)法律援助宣傳品和聯(lián)系卡等多種形式,進鄉(xiāng)村、進家庭、進企業(yè)、進工地進行宣傳,幫助農民工了解法律援助、工資保障、工傷保險、勞動仲裁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掌握維權的途徑和方法,學會利用法律和法律援助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二是要加強對鄉(xiāng)村基層干部的法律援助知識普及宣傳,充分發(fā)揮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聯(lián)系點作用,增強基層干部對法律援助知識的知曉度,充分發(fā)揮基層站點在進一步做好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前線聯(lián)絡作用。三是要督促指導用工單位深入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教育,舉辦經常性的法律援助培訓講座,深入開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強化用工單位和管理人員的法制觀念,規(guī)范用工行為,源頭預防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現(xiàn)象發(fā)生。
三是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通過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扎實有效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不斷擴大農民工法律援助覆蓋面,提高服務質量。一是拓寬農民工法律援助申請渠道,讓更多的人獲得援助。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站點規(guī)范化建設,健全網(wǎng)絡,簡化程序,確保我市“鄉(xiāng)村一小時(城鎮(zhèn)半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半徑暢通度,方便農民工就近申請獲得法律援助服務。二是放寬農民工法律援助事項范圍,讓更多的案件獲得援助。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清欠工資的農民工,免經濟困難審查,一律提供援助;對申請支付工傷待遇的農民工,免經濟困難審查,一律提供援助;對因情況特殊無法提供身份或經濟狀況證明的農民工,有證據(jù)證明是為保障合法權益,且情況緊急、不及時處理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一律提供援助;對涉農民工的群體案件,只要訴求包括清欠工資項目且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一律提供援助;對其他關乎農民工民生事項的案件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一律提供援助。三是提高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效率,讓援助更加及時。要積極探索農民工法律援助的新方法,綜合運用行政處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矛盾糾紛,根據(jù)具體案情,在保證農民工權益的前提下,適當運用訴訟或非訴訟方式處理農民工維權案件,防止矛盾激化,降低維權成本,促成及時執(zhí)行,最大限度地挽回農民工的損失,完善外地農民工案件優(yōu)先指派、重要年節(jié)工資待遇糾紛案件優(yōu)先指派等機制。四是不斷提高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承辦質量,讓援助更加優(yōu)質。完善指派、重要案件集體討論、聽庭評議、同行評估等制度建設,加強辦案協(xié)作,推動共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四是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各地要把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作為重要工作任務,精心組織實施。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嚴格按照當?shù)攸h委、政府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工作部署,落實工作責任制,精準分析當?shù)剞r民工法律援助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xié)調配合,共同推動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深入開展。二是加強財政保障。爭取地方財政增加農民工法律援助經費的投入,保證對農民工法律援助“應援盡援”“應援優(yōu)援”。三是各法律援助機構加強培訓。以勞動合同、工傷、勞動爭議處理等內容為重點,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培訓,增強工作責任心,提高業(yè)務素質和服務本領。四是加強督促檢查。各地要進一步完善督查機制,加強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檢查指導。
五、創(chuàng)新舉措
放寬農民工法律援助事項范圍,讓更多的案件獲得援助。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清欠工資的農民工,免經濟困難審查,一律提供援助;對申請支付工傷待遇的農民工,免經濟困難審查,一律提供援助;對因情況特殊無法提供身份或經濟狀況證明的農民工,有證據(jù)證明是為保障合法權益,且情況緊急、不及時處理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一律提供援助;對涉農民工的群體案件,只要訴求包括清欠工資項目且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一律提供援助;對其他關乎農民工民生事項的案件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一律提供援助。
六、保障措施
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做好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擴大農民工的法律援助知曉率。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七、下一步工作
認真落實“工作意見”相關要求,確保全市農民工合法權益得到及時有效的維護和保障 。
八、解讀機關和解讀人及咨詢電話
解讀機關:宣城市司法局
解 讀 人:胡俊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563-3018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