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 | *** | 瀏覽量 | 3446 | 問題類型 | 咨詢 | 信件狀態(tài) | 已辦結(ji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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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人防工程可以拆除嗎? | ||||||
信件內(nèi)容 | 咨詢:人防工程可以拆除嗎? | ||||||
來信時間 | 2025-01-24 08:29 |
回復時間 | 2025-01-24 09: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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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部門 | 市國動辦 | ||||||
回復內(nèi)容 |
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 2025-01-24 09:46:48 已受理,正在處理中! |
回復時間 | 2025-01-24 10: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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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部門 | 市國動辦 | ||||||
回復內(nèi)容 |
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 ***網(wǎng)友: 您好!您在“部門信箱”網(wǎng)上咨詢的問題,現(xiàn)答復如下: 根據(j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三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確需拆除的,應當按照程序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準。 經(jīng)批準拆除人防工程,拆除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予以補建,補建的工程面積和等級不得低于原工程。因條件限制不能補建的,按照需要補建的工程面積和等級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shè)費,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組織易地建設(shè)。 謝謝您對我辦工作的關(guān)心和支持!
宣城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2025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