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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來源:部門信箱
網友 *** 瀏覽量 65951 問題類型 咨詢 信件狀態(tài) 已辦結
標題 御林河畔二期地下停車位問題
信件內容 咨詢:同志你好,我想問下御林河畔二期人防停車位租賃合同這租二十年 2:御林河畔二期人防車位政府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是多少呢. 3:御林河畔二期可有產權車位。 4:部分地下車位非人防車位和非產權車位為何業(yè)主停車還要交租金,應該是只交管理費吧。 5:如下圖地下停車位有償使用協(xié)議書第3.1和3.2。合法不合法
來信時間 2024-08-03 22:58
回復時間 2024-08-05 08:29
回復部門 市國動辦
回復內容 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
     2024-08-05 08:29:09 已受理,正在處理中!
回復時間 2024-08-05 16:05
回復部門 市國動辦
回復內容 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
    

部門信箱辦公室

受理單號BMXX【2024】1896號部門信箱咨詢件關于來信人咨詢御林河畔二期地下停車位的問題,現(xiàn)對其中有關人防車位使用的政策回復如下:

    1.2019年11月,宣州區(qū)發(fā)改委、宣州區(qū)住建局、宣州區(qū)人防辦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市區(qū)普通住宅小區(qū)停車服務收費參考標準的通知》,明確普通住宅小區(qū)停車服務收費標準不屬于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但為便于物業(yè)服務企業(yè)和業(yè)主委員會、物業(yè)管理委員會在簽訂物業(yè)服務合同時提供參考,提出了地下公用車庫停車服務收費190(元/輛·月)的參考標準,其中場地使用費150元、車位服務費40元,以上收費參考標準可以上下浮動20%。

    2.經與物業(yè)負責人確認,御林河畔二期有人防車位與普通車位兩種。

    3.人防車位不得出售(讓),但可以租賃?!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租賃合同的第七百零五條規(guī)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xù)訂租賃合同。

    其他非人防車位問題建議咨詢市住建部門。

信件回復滿意度評價:

100分

辦理流程公開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辦理狀態(tài):信件提交
  • 提交節(jié)點:2024-08-03 22:58
信件審核(工作日時間審核)
  • 審核單位:市國動辦
  • 審核狀態(tài):已審核
  • 審核時間:2024-08-05 08:29
信件辦理
  • 辦理狀態(tài):已辦結
  • 辦理時間:2024-08-05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