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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417007117080054/202502-00016 組配分類: 行政處罰
發(fā)布機構(gòu): 宣城市公安局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
名稱: 【典型案例】汪某某謊報警情案 文號:
發(fā)布日期: 2025-02-10
索引號: 113417007117080054/202502-00016
組配分類: 行政處罰
發(fā)布機構(gòu): 宣城市公安局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
名稱: 【典型案例】汪某某謊報警情案
文號:
發(fā)布日期: 2025-02-10
【典型案例】汪某某謊報警情案
發(fā)布時間:2025-02-10 09:13 來源:宣城市公安局 瀏覽次數(shù): 字體:[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涇公(?。┬辛P決字〔2025161

被處罰人姓名:汪某某,男,53

違法的主要事實:2025年2月4日23時14分,汪某某撥打110謊報稱:在涇縣丁家橋鎮(zhèn)后山村XX組,有人推牌九賭博。

行政處罰依據(jù)及處罰內(nèi)容:某某的行為構(gòu)成了虛構(gòu)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決定給予汪某某罰款壹佰元的處罰。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執(zhí)法機關(guān)名稱:涇縣公安局丁家橋派出所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二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