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fā)《自然資源資產價格整體評估技術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開發(fā)利用司有關負責人圍繞《指引》出臺背景、目的和意義、重點明確的技術要求等進行了解讀。
適應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探索新需求
近年來,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體的理念,深化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加強統籌各類自然資源的整體保護與開發(fā)利用,推進以自然資源為載體的生態(tài)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建設,一些地區(qū)初步嘗試開展了對不同門類自然資源或不同種類自然資源資產權利進行組合供應的新型自然資源配置模式。
該負責人表示,為適應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探索的新需求,亟待規(guī)范整體評估管理與技術行為,強化整體性、關聯性理念,引導各地科學合理地運用估價理論與技術方法,揭示組合供應中自然資源資產包的整體價格。
《指引》對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自然資源資產包和自然資源資產價格整體評估等概念進行了明確。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指在特定國土空間范圍內,將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含多種類權利權能)整體配置給同一使用權人的供應模式。自然資源資產包指包括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或多種類權利權能的自然資源利用組合體,是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中的客體。自然資源資產價格整體評估指以自然資源資產包為評估對象,遵循自然資源價格評估的基本要求,在充分關注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形成的系統性、整體性效用的基礎上,對自然資源資產包的整體價格及在可行和需要時對其各構成部分分項價格的估算與判定活動。
為深化自然資源資產相關制度改革提供支撐
該負責人提出,《指引》有利于科學顯化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整體交易中的資源價值價格水平,規(guī)范價格評估活動,更好地服務自然資源要素的整體保護、開發(fā)利用及有償使用。
《指引》是深化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深化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任務,《指引》在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價格評估的實操層面促進融合和統籌,推動單一土地要素向國土空間格局下的自然資源綜合要素轉變,為深化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提供支撐。
《指引》是實現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政策的重要保障?!蹲匀毁Y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資發(fā)〔2023〕89號)明確“探索各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提出了自然資源資產供應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指引》為落實組合供應探索提供價格評估方面的配套制度規(guī)定。
《指引》是針對性指導地方解決評估難題的技術導則?,F有評估主要針對單一資源資產,在組合供應中如何體現不同資源資產組合后產生的關聯影響作用,以及對單項資源資產價格產生的增值或減值影響,是地方實踐在評估中面臨的難題?!吨敢吩诳偨Y地方做法和經驗的基礎上,聚焦自然資源資產包價格的整體評估,規(guī)定了主要技術路徑,并強調了技術方法運用中的注意事項與要點,為評估實踐操作提供技術導則。
重點解決自然資源資產價格整體評估技術難點
《指引》遵從《自然資源價格評估通則》(TD/T 1061-2021)及各類自然資源價格評估技術標準的基本原理、方法和一般性要求。針對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的特點,對現行技術標準進行了補充完善,主要針對以下難題提出解決思路和方法。
一是整體價格體現問題。《自然資源價格評估通則》提出,“對于含有一種以上自然資源類型的客觀對象進行整體評估時,根據需要,可分別界定或整體界定自然資源價格內涵”。為了細化技術路徑,《指引》首次將生態(tài)學中的協同效應、權衡效應兩個概念引入估價領域,用于體現不同資源資產組合后產生的關聯影響作用對單項資源資產價格產生的增值或減值影響,并按照對效用產生影響和對成本產生影響兩種歸類方式,分別對關聯影響因素進行了簡要闡述,突出整體評估區(qū)別于單一資源資產評估的核心特點。
二是分估與合估模式選擇問題。《指引》從實操的效率和評估的精度考慮,規(guī)定在對組成資產包的各單項自然資源資產分別評估的分估模式外,“自然資源資產包中各類資源間具有較強的相互依存性,且某類資源資產不能單獨給權利人帶來收益,或自然資源資產包的綜合收益通過某類資源資產實現時”可采用合估模式,如生態(tài)景觀資產價值依附于房地產用地呈現等。同時要求,兩種模式均以“充分關注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形成的系統性、整體性效用”為前提,分估模式中需將資源組合產生的關聯影響在單項評估過程中(特別是評估參數中)予以量化體現。
三是價格內涵問題?!吨敢访鞔_,納入整體評估的價格為能夠直接或經轉化后進入社會經濟運行體系的自然資源資產經濟權益的貨幣化體現。既包括狹義的經濟價值,也包括能為產權人帶來經濟收益的生態(tài)產品價值。對生態(tài)產品中的物質供給類產品、部分文化服務類產品和生態(tài)補償、生態(tài)配額指標、生態(tài)權益類產品等能以貨幣化體現的生態(tài)價值,納入組合供應中的價格評估范疇,對尚不能清晰界定產權且不能進入市場交換體系的生態(tài)系統服務價值,暫不納入。
該負責人表示,《指引》針對自然資源資產價格整體評估難點問題,以及實踐中亟須規(guī)范和引導的重點問題,旨在強化整體理念,引導技術方向,規(guī)范整體評估管理與技術行為。考慮到相關實踐剛剛起步,理論研究和經驗積累還有待于進一步深化,《指引》以試行方式發(fā)布,也是鼓勵各地在實踐探索中進一步凝練經驗、總結規(guī)律,為完善技術細節(jié)留下空間。接下來,自然資源部將指導各地在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中積極運用《指引》,不斷提高整體評估的科學化和規(guī)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