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教體局,市直學校:
根據(jù)市人社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4〕100號)要求,現(xiàn)就2024年度全市中小學教師系列高級及中(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
申報高級教師、一級教師范圍:全市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和校外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的教師;各級教研、電教、師訓機構(部門)專業(yè)技術人員。
申報二級、三級教師范圍:市直普通中小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和校外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的教師;市直教研、電教部門專業(yè)技術人員。
二、評審標準
2024年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執(zhí)行宣城市教體局、人社局印發(fā)的《宣城市中小學、幼兒園和教研、電教、師訓機構(部門)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評細則(試行)》(教人〔2021〕40號)規(guī)定。
三、申報程序
2024年職稱申報采取線上申報的方式進行,按照隸屬關系或屬地管理原則逐級進行申報、審核。
(一)個人線上申報
1.申報時間:9月2日--10月8日,逾期后申報功能自動關閉,不再受理新增人員申報。
2.申報流程:申報人員請登錄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http://hrss.ah.gov.cn/index.html),在“專題專欄”中點擊“專技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進入平臺首頁,選擇“職稱申報”進行職稱申報。
(二)單位推薦審核
1.審核時間:9月2日--10月8日
2.推薦流程和要求:成立由校領導(不超過3人)、專家(可跨校聘請)和骨干教師代表組成的不少于7人的評審推薦小組,按照評審資格條件,對申報相應職稱人員的職評材料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對申報教師任現(xiàn)職以來的師德表現(xiàn)、專業(yè)水平、教育教學業(yè)績和貢獻等進行全面考核,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鑒定。
學校要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組織申報推薦,嚴格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度、誠信承諾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材料不真實、公示有異議且調查問題屬實的,不得推薦。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出具公示證明并負責掃描上傳至職稱申報系統(tǒng)。
(三)主管部門審核
1.審核時間:各縣市區(qū)教育、人社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10月18日;市教體局、市人社局審核截止時間為11月1日。
2.審核流程
高級:各縣市區(qū)申報人員按縣市區(qū)教育部門→縣市區(qū)人社部門→市教體局→市人社局→市評審組建單位逐級審核;市直單位申報人員按市教體局→市人社局→市評審組建單位逐級審核。
中(初)級:各縣市區(qū)申報人員按縣市區(qū)教育部門→縣市區(qū)人社部門→市評審組建單位逐級審核;市直單位申報人員由市評審組建單位審核。
四、申報材料
(一)線上申報材料
1.學校審核鑒定材料
(1)中小學申報人員的教學設計;幼兒園申報人員的一日活動教案、反思。
(2)申報人員的原始聽課記錄(一律提供校本研訓活動記錄冊)、主持或參加研討的筆記(研討人員簽名)。
(3)中小學申報人員擔任班主任的班主任工作實錄(手冊)。
(4)教研、電教、師訓申報人員的原始聽課記錄、企業(yè)專項調研記錄。
以上材料由學校評審推薦小組審核鑒定,并填寫《宣城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學校審核材料鑒定表》(附件4),堅持“誰受理、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確保申報人材料的真實性,鑒定表由學校負責掃描上傳。
2.申報人上傳材料
(1)個人上傳的材料須掃描成電子檔并按材料名稱命名,如“繼續(xù)教育證書”“宣城市學科帶頭人證書及文件”等。
(2)申報人員須在職稱申報系統(tǒng)中下載《個人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簽字后掃描上傳。對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之后3年內不得申報;已被聘任職務的予以解聘,收回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
(3)能力條件材料:除學校(單位)審核鑒定的材料和考評課結果外,其他材料均需申報人掃描上傳。
指定時段脫產(chǎn)學習、休假或其他因病因事離開教育教學崗位的,提供材料的時間向過去順延。
(4)業(yè)績條件材料: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申報高級、一級的,須提供9項中的最強2項,最多不超過3項;教研、電教、師訓機構專業(yè)技術人員申報高級、一級的,須提供7項中的最強項,最多不超過2項。
(5)教研科研材料:中小學教師申報高級的,須提供5項中的最強項,最多不超過2項;申報一級的,須提供4項中的最強項,最多不超過2項。幼兒園教師申報高級、一級的須提供4項中的最強項,最多不超過2項。教研、電教、師訓機構專業(yè)技術人員申報高級、一級的,須提供5項中的最強2項,最多不超過3項。
(二)線下材料報送
1.個人申報材料
為了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申報人員的所有紙質材料均交由所屬單位統(tǒng)一保管,以備線下抽查,退回時間待市教體局通知。其中發(fā)表的論文期刊、專著、教材原件須經(jīng)所屬單位報送至當?shù)亟逃鞴懿块T。
2.主管部門報送材料
(1)縣級人社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
(2)《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分學科),此表由申報人在完成所有審核程序后自行打印,逐級審核蓋章后,由當?shù)亟逃鞴懿块T統(tǒng)一報送至市教體局。
(3)《宣城市申報普通中小學 專業(yè)技術資格材料鑒定表》(須審核蓋章,一式兩份,分學科)。
(4)城區(qū)學校名單(含電子版)。
(5)《宣城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考評課評分匯總表》。
(6)申報人論文期刊、專著、教材原件。
上述紙質材料,請于11月6日前報送市教體局人事科,高級與中級分開報送,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評課安排
考評課按照市教體局、市人社局印發(fā)的《宣城市中小學、幼兒園和教研、電教、師訓機構(部門)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評細則(試行)》(教人〔2021〕40號)要求執(zhí)行。市直單位申報人員由市教育部門組織考評;各縣(市、區(qū))申報人員由縣(市、區(qū))教育部門組織考評。學科考評組原則上由3人以上同學科教師組成,且須具備考評相應級別及以上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各縣(市、區(qū))要認真、及時組織開展考評課,并分學科、分類別匯總上報《宣城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考評課評分匯總表》??荚u課相關材料由組織單位保存,以備抽查。
六、有關要求
(一)嚴格落實有關政策規(guī)定
1.嚴格崗位結構比例。按照省人社廳、教育廳有關文件規(guī)定,須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推薦工作。
2.任職年限。教師職務任職年限按周年計算,從聘任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之日算起,時間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對年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只評資格,不再聘任。
3.落實向鄉(xiāng)村學校教師傾斜政策。根據(jù)宣城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宣辦發(fā)〔2019〕11號)精神,教師在鄉(xiāng)村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xiāng)村學校任教并符合高、中級教師資格申報條件的,可不受學校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直接申報。各縣市區(qū)教體局10月19日前將《2024年度宣城市鄉(xiāng)村任教累計滿25年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匯總表》(附件6)發(fā)至市教體局人事科。
4.少先隊輔導員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職稱評審。按照宣城市教體局、人社局、團市委、少工委《關于做好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教人〔2019〕50號)要求執(zhí)行。
5.民辦學校(或公辦學校合同制)教師職稱評審工作。與本市公、民辦學?;蚪逃龣C構簽訂聘用合同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可申報相應的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在職稱評審的條件上與公辦學校教師一視同仁。
6.破格申報高級教師。需提前報經(jīng)市教體局、市人社局審核后送省人社廳批準。
(二)嚴格落實審核責任
申報人所在單位和各級主管部門應對申報人申報的材料、證件進行逐項核實,實行“誰受理、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查驗是否真實、齊全、規(guī)范,按要求做好審核把關工作,確保申報人材料的真實性,對不符合申報條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凡違反規(guī)定程序或為制假者提供證明或幫助,或在審查、評審中徇私舞弊的,追究所在單位或有關人員的責任,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同時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當年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不得參加各種先進的評選。
(三)嚴格按要求報送材料
申報人必須簽署《個人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承諾提交所有申報材料(包括網(wǎng)上填報信息)真實可信,并按照《宣城市中小學教師系列職評評審材料清單》(附件1)的要求提供材料,上傳至職稱評審系統(tǒng)的材料必須清晰可辨,對違背誠信承諾、實行學術造假、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及通過弄虛作假、學術造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取得職稱的,以及履行審核把關職責不力的,將依照人社部40號令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收費標準
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5〕72號)有關規(guī)定,評審收費標準為:高級300元/人,中級160元/人,初級100元/人;面試答辯收費標準為:100元/人。
聯(lián)系人:余樹青 聯(lián)系電話0563-3033021
附件:
1.宣城市中小學教師系列職評評審材料清單
2.宣城市申報普通中小學 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材料鑒定表
3.宣城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學校審核材料鑒定表
4.單位公示證明
5.宣城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考評課評分匯總表
6.《2024年度宣城市鄉(xiāng)村任教累計滿25年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匯總表》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