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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417007690286780/202406-00019 組配分類: 公開制度
發(fā)布機構: 宣城市應急管理局 主題分類: 其他
名稱: 宣城市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 文號:
發(fā)布日期: 2024-06-12
索引號: 113417007690286780/202406-00019
組配分類: 公開制度
發(fā)布機構: 宣城市應急管理局
主題分類: 其他
名稱: 宣城市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
文號:
發(fā)布日期: 2024-06-12
宣城市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4-06-12 15:40 來源:宣城市應急管理局 瀏覽次數(shù): 字體:[ ]

為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推進依法行政,推進透明政府建設。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本單位依申請?zhí)峁┬畔r,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情況進行提供。

二、本單位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宣城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地址:宣城市宣州區(qū)梅園路52號政務中心13樓;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郵政編碼:242000;聯(lián)系電話:0563-3020724;傳真號碼:0563-3020196。

三、申請內容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受理機關名稱。

申請人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同時上傳或提供身份證明。

四、申請方式

申請人填寫《宣城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宣城市應急管理局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或依申請公開欄目下載打印,申請表復印有效。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信函。通過信函提出申請的,應填寫申請表,收信人名稱請注明“宣城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只接收中國郵政寄件。通信地址:宣城市宣州區(qū)梅園路52號宣城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563-3020724;郵政編碼:242000。

2.當面提交。通過當面提交申請的,請?zhí)崆半娫捖?lián)系確認。

地址:宣城市宣州區(qū)梅園路52號宣城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563-3020724。

 3.傳真。通過傳真提出申請的,應填寫申請表,并在傳真第一頁正面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傳真總頁數(shù),發(fā)送傳真后應電話聯(lián)系進行確認。傳真號碼:0563-3020196。

 4.網頁申請。請登錄宣城市應急管理局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依申請公開欄目提交申請。

五、答復時限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

六、監(jiān)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紀檢監(jiān)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上級監(jiān)察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處理。

七、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不收取申請人任何費用。

八、實行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不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