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公開出讓
2307號等八宗地塊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公告
宣自然資規(guī)告〔2023〕17號
經(jīng)宣城市人民政府批準,宣城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公開出讓編號2307號等八宗地塊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F(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出讓地塊位置及基本情況
2307號地塊位于:陽德西路以北,龍川路以東,出讓面積36175平方米。
2308號地塊位于:青弋江西大道與西敬河交叉口東南角,出讓面積21930平方米。
2309號地塊位于:玉山路以東,水陽江大道兩側(cè),商合杭鐵路以西,出讓面積80542平方米。
2310號地塊位于:陽德西路以南,龍川路以西,出讓面積58352平方米。
2311號地塊位于:桂花園路以西、柏枧山路以南,出讓面積10037平方米。
2312號地塊位于:惠濟路以南、龍川路以東,出讓面積 12479平方米。
2313號地塊位于:廣教寺路以南、尋勝路以西,出讓面積3950平方米。
2314號地塊位于:安定路以東、煙雨路以南,出讓面積 63050平方米。
本次公開出讓的2307號、2309-2314號地塊均以拆除建筑物、構(gòu)筑物、地上桿線后的現(xiàn)狀土地條件交付;地塊內(nèi)若有地下隱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線等,由受讓人自行向有關(guān)部門申請遷移或清理,所需費用由受讓人承擔。
本次公開出讓的2308號地塊系宣城經(jīng)濟技術(shù)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委托交易地塊,由委托方負責交地。地塊以拆除建筑物、構(gòu)筑物、地上桿線后的現(xiàn)狀土地條件交付;地塊內(nèi)若有地下隱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線等,由受讓人自行向有關(guān)部門申請遷移或清理,所需費用由受讓人承擔,委托方負責協(xié)調(diào)。
上述地塊的建設(shè)要求需嚴格按照宗地規(guī)劃條件、開發(fā)建設(shè)意見書等相關(guān)配套文件精神執(zhí)行(詳見出讓文本)。
二、公開出讓地塊的規(guī)劃指標要點及競買保證金等概況
地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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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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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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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劃設(shè)計條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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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讓
年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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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保證金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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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萬元/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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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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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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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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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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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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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德西路與龍川路交叉口東北角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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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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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適建商業(yè)計容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比例不大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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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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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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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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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業(yè)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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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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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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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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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弋江西大道與西敬河交叉口東南角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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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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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用地 (適建商務(wù)金融等其他商業(yè)服務(wù)業(yè)建筑,商業(yè)建筑面積不得低于計容總建筑面積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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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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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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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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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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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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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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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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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路與水陽江大道交叉口東北及東南角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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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42 地塊一37612 地塊二4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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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適建商業(yè)計容建筑面積不大于計容總建筑面積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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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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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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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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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業(yè)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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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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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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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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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德西路與龍川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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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52 地塊一34375 地塊二2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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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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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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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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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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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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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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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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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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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園路與柏枧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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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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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zhèn)社區(qū)服務(wù)設(shè)施用地(適建混合商業(yè)計容建筑面積不大于總計容建筑面積的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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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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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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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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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zhèn)社區(qū)服務(wù)設(shè)施用地70年
商業(yè)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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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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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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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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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濟路與龍川路交叉口東南角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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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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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適建商業(yè)計容建筑面積不大于計容總建筑面積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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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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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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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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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業(yè)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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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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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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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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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教寺路與尋勝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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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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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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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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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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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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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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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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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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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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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路與煙雨路交叉口東南角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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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50 地塊一21874 地塊二4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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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適建商業(yè)計容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比例不大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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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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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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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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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業(yè)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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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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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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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根據(jù)《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guān)于推進宣城市人防工程產(chǎn)權(quán)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宣政辦〔2023〕7號),上述地塊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獨享的口部建筑,建設(shè)單位在竣工驗收備案后,將人防工程無償移交給市政府確定的市屬國有全資企業(yè)(宣城市城市建設(shè)集團有限公司),由宣城市城市建設(shè)集團有限公司依據(jù)相關(guān)規(guī)定辦理不動產(chǎn)首次登記;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shè)條件的,依法繳納易地建設(shè)費。
2.根據(jù)“關(guān)于印發(fā)《宣城市加快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辦證’改革實施方案》”(宣自然資規(guī)函〔2022〕444號)的通知和規(guī)劃條件要求,2307號、2309號、2312號、2314號地塊受讓人應(yīng)滿足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及房屋所有權(quán)首次登記后方可交房。
3.根據(jù)規(guī)劃條件和開發(fā)建設(shè)條件意見書要求,2309號地塊配建要求:(1)應(yīng)配建一處建筑面積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菜市場,不得分割銷售,不得改變設(shè)計用途;(2)受讓人負責承擔總用地范圍內(nèi)12班幼兒園的規(guī)劃設(shè)計和建設(shè)工作,與項目同時設(shè)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建成后須將不動產(chǎn)權(quán)無償移交給市教體部門。
2311號地塊配建要求:(1)商業(yè)建筑(含建筑面積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菜市場)應(yīng)相對集中設(shè)置,不得改變菜市場建筑使用功能;商業(yè)建筑產(chǎn)權(quán)由受讓人自持不小于3年。(2)集中配建建筑面積不小于6000平方米的社區(qū)綜合服務(wù)站(黨群服務(wù)中心)一處;建成后其中4000平方米產(chǎn)權(quán)無償移交給鰲峰街道綠錦社區(qū)。(3)配建社區(qū)衛(wèi)生服務(wù)站、養(yǎng)老服務(wù)站各一處,建筑面積合計不小于3000平方米;建成后,社區(qū)衛(wèi)生服務(wù)站產(chǎn)權(quán)無償移交給區(qū)衛(wèi)健委,養(yǎng)老服務(wù)站產(chǎn)權(quán)無償移交給區(qū)民政部門。(4)配建用地面積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室外活動場地。
2313號地塊配建要求:配建物業(yè)用房、城市書吧等,其中城市書吧建筑面積不小于360平方米,不得改變城市書吧建筑使用功能。商業(yè)建筑產(chǎn)權(quán)由受讓人自持不小于5年。
4.根據(jù)《關(guān)于印發(fā)<促進市區(qū)房地產(chǎn)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建房〔2023〕40號)》文件要求,結(jié)合市教體局和市民政局反饋意見:2307號、2312號和2314號三宗地塊屬濟川街道東橋社區(qū)管轄,2309號地塊分為兩個地塊,地塊一屬濟川街道城東社區(qū)管轄、地塊二屬濟川街道玉山社區(qū)管轄。
2307號、2312號和2314號三宗地塊目前小學學區(qū)為八中小學部(待煙雨路小學建成后,2312號地塊小學學區(qū)調(diào)整為煙雨路小學);2309號地塊小學學區(qū)為市二小貝林校區(qū);該四宗地塊初中學區(qū)均為八中初中部。最終學區(qū)以宣州區(qū)當年公布的義務(wù)教育階段市區(qū)學校學區(qū)劃分為準。
三、競買人的資格、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聯(lián)合申請。但聯(lián)合申請需滿足:(1)聯(lián)合申請各方共同簽署的申請書;(2)聯(lián)合各方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3)聯(lián)合競買協(xié)議,協(xié)議要規(guī)定聯(lián)合各方的出資構(gòu)成、股份結(jié)構(gòu)以及聯(lián)合各方的權(quán)利、義務(wù),并明確簽訂《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出讓合同》時的受讓人。競買人的資格審查按原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等相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
凡在我市范圍內(nèi)有拖欠土地出讓金和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等失信行為者不得參加競買。
四、付款方式
本次出讓的2307號、2310號、2314號地塊自《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nèi)繳納土地出讓價款50%,余款在合同簽訂后12個月內(nèi)全部繳清;余款3個月內(nèi)付清的不支付利息,4個月至12個月內(nèi)支付的,受讓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 1‰繳納違約金。
本次出讓的2308號、2311號、2312號、2313號地塊自《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nèi)繳納土地出讓價款50%,余款在合同簽訂后12個月內(nèi)全部繳清;余款1個月內(nèi)付清的不支付利息,2個月至12個月內(nèi)支付的,受讓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 1‰繳納違約金。
本次出讓的2309號地塊自《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nèi)繳納土地出讓價款50%,余款在合同簽訂后12個月內(nèi)全部繳清;余款6個月內(nèi)付清的不支付利息,7個月至12個月內(nèi)支付的,受讓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 1‰繳納違約金。
五、公開出讓方式
申請人可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16日,通過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下載出讓文本,交納競買保證金,并在線提出競買申請,經(jīng)審核后,方可取得競買資格。保證金到賬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6日11:00時。
取得競買資格的申請人超過2人(含2人)的,將公開拍賣該宗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不足2人的,采取掛牌方式進行,同時競買申請及競買保證金的到賬時間將順延至2023年11月24日15:00時。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的,轉(zhuǎn)入現(xiàn)場競價。具體的公開出讓方式,將于2023年11月16日12:00時前由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告知取得競買資格的申請人。
本次公開出讓的地塊均設(shè)有底價,采用增價方式,增加幅度為1萬元整數(shù)倍/畝·次。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六、公開出讓時間和地點
公開拍賣時間:2023年11月16日15:00時
公開掛牌時間: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7日
掛牌申請截止時間:2023年11月24日15:00時
掛牌截止時間: 2023年11月27日15:00時
拍賣(掛牌)地點:安徽省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政務(wù)服務(wù)中心四樓開標室)。
七、報名與競買保證金賬戶
1. 該地塊采用網(wǎng)上報名,申請人先注冊成網(wǎng)員(國土競買人身份),然后提出競買申請,所需資料均以掃描件方式在線完成。待競買申請審核通過后,系統(tǒng)將會自動生成競買資格確認書,請競買人自行打印。如有疑問,可致電0563-2616639或0563-2616620進行咨詢。
網(wǎng)上報名具體步驟為:登錄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國土資源板塊-選擇需參與競爭的項目-點擊項目交易公告最下方“我要競買”-完成網(wǎng)員注冊(填寫基本信息并上傳掃描件)并提交備案-系統(tǒng)自動審核-審核通過后重新登錄賬號(或刷新當前電腦頁面)-選擇需參與競買的項目-上傳競買申請資料-競買申請審核通過后打印競買資格確認書。
2.競買人須于拍賣(掛牌)會30分鐘前憑在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自行打印的競買資格確認書和出讓文件要求提供的紙質(zhì)報名資料(原件,一式兩份)到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xiàn)場辦理競買登記手續(xù)、領(lǐng)取號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證金繳款開戶單位及賬號:
開戶單位: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敬亭支行
賬 號:12070101040025000
開戶行:中國建設(sh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開發(fā)區(qū)支行
賬 號:34001755108053000531
開戶行:徽商銀行宣城鰲峰路支行
賬 號:2610101021000203588
八、本次公開出讓由宣城市土地交易中心、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實施。
1.宣城市土地交易中心:宣城市金色陽光大廈13樓(梅園路48號),聯(lián)系人及電話:舒先生0563-2283700,章女士0563-2283359。
2.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政務(wù)服務(wù)中心六樓,綜合交易一科,聯(lián)系人及電話:梁先生0563-2616620。
宣城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