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印發(fā)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fā)〔2013〕47號)后,省政府每年對市政府開展質量工作考核,我市連續(xù)5年保持A級。同時,質量工作也是省政府對市政府目標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分值2分。2021年考核指標中明確“市、縣黨委政府出臺支持質量發(fā)展、品牌創(chuàng)建的政策性文件得0.01分”。因此,有必要出臺相關政策性文件。
二、研判和起草過程
2021年9月以來,市市場監(jiān)管局牽頭草擬了《關于推進質量工作“1256”行動的實施意見(初稿)》。先后完成征求市直相關單位意見、局黨組會議研究、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和合規(guī)性審查等工作。12月7日,市政府聯系副秘書長主持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進一步征求市直相關部門意見,修改完善后形成《實施意見(送審稿)》。
12月29日,市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實施意見(送審稿)》,擬以市政府文件印發(fā)。
12月30日,陳軍副秘書長建議將“依據《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經濟高質量發(fā)展的實施意見》(宣發(fā)〔2018〕7號)予以獎勵”刪除,改為“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30萬元獎勵。”
12月30日,《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質量工作“1256”行動的實施意見》正式印發(fā)。
三、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為進一步健全質量治理體系,提升質量治理能力,推動全市質量發(fā)展和質量創(chuàng)新,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推進質量工作“1256”。
四、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力爭通過3-5年努力,實現“宣城制造”更具品牌價值、“宣城標準”更具話語權威、“宣城服務”更具誠信品質、“宣城品牌”更具競爭優(yōu)勢,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
五、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分為總體目標、主要任務、激勵措施、保障措施四大板塊。
(一)總體目標
《實施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力爭通過3-5年努力,實現“宣城制造”更具品牌價值、“宣城標準”更具話語權威、“宣城服務”更具誠信品質、“宣城品牌”更具競爭優(yōu)勢,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
(二)主要任務:
1.實施一項戰(zhàn)略,圍繞質量強市戰(zhàn)略,加快建設質量強市,全面推進質量提升;
2.打造兩個平臺,圍繞創(chuàng)設質量公共服務平臺,打造檢驗檢測技術平臺;
3.完善五個體系,圍繞構建質量治理體系要求,完善組織領導體系、信用監(jiān)管體系、綜合執(zhí)法體系、社會共治體系和法治保障體系;
4.提升六項能力,圍繞質量治理能力提升,提升質量基礎保障能力、產品質量改進能力、工程質量管理能力、服務質量保證能力、質量品牌升級能力、質量安全監(jiān)管能力。
(三)激勵措施
對推進我市質量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突出貢獻的企事業(yè)單位、政府機關、社會組織等,實施政策激勵、獎補激勵和信用激勵。大多是原來已有的獎勵政策,增加的有:
1.我局請求市政府對對新評定為皖美品牌示范企業(yè)、“食安安徽”品牌認證的組織,由受益財政按照當地政府或開發(fā)區(qū)(園區(qū))管委會的政策的規(guī)定予以獎勵。
2.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對缺陷產品召回管理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市級以上系統內通報表揚的縣、市、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由受益財政給予獎勵。
(四)保障措施
圍繞加強改革創(chuàng)新、宣傳引導和督查考核三個方面制定保障措施。
六、保障措施
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guī)范化、便利化,完善7×24小時“不打烊”隨時辦服務機制。
將質量文化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內容,讓“質量第一”成為各級黨委政府重要理念,成為當代宣城的價值追求和時代精神。
要強化政府質量工作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七、解讀機關和解讀人及咨詢電話
解讀機關:宣城市市場監(jiān)管局
解 讀 人:鄧劍鋒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563-2627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