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7007690286780/202203-00207 | 組配分類 | 應急預案 |
發(fā)布機構 | 宣城市應急管理局 | 發(fā)文日期 | 2022-03-01 08:17 |
發(fā)布文號 | 宣安【2022】2號 | 關鍵詞 | 部門文件(其他政策文件),應急預案 |
信息來源 | 宣城市應急管理局 | 主題導航 | 氣象、應急 |
信息名稱 | 【事故災害類應急機制】市安委會減救災委關于印發(fā)《進一步健全宣城市災害事故應急聯(lián)動工作機制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 內容概述 | 關于進一步健全宣城市災害事故應急聯(lián)動工作機制實施方案(試行)為及時科學高效應對我市各類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災害事故),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關于進一步健全我省災害事故應急聯(lián)動工作機制暫行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試行)。 |
關于進一步健全宣城市災害事故應急聯(lián)動工作機制實施方案(試行)
為及時科學高效應對我市各類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災害事故),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關于進一步健全我省災害事故應急聯(lián)動工作機制暫行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試行)。
一、完善災害事故信息互通機制
(一)當發(fā)生以下災害事故時,事發(fā)地縣級黨委、政府(開發(fā)園區(qū)管委會)及相關行業(yè)領域主管部門接報后,應按規(guī)定及時向市委辦公室(市委總值班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應急局報告,同步抄送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并做好信息續(xù)報工作。
1.一般級別以上災害事故(事故標準見附件2,本規(guī)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shù),“以下”不包括本數(shù));
2.未達到一般級別,但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涉及特殊人員群體的(具體人群類別由省委辦公廳(省委總值班室)、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總值班室)確定);
(2)在災害事故中受傷10人以上或重傷5人以上,可能產生死亡人數(shù)的;
(3)災害事故出現(xiàn)人員被困、失聯(lián)、下落不明3人以上,或難以判定人數(shù)的;
(4)災害事故仍在持續(xù),事態(tài)可能進一步擴大或救援工作尚未結束、處置進展不明朗的;
(5)發(fā)生在夜間、霧天或特殊區(qū)域,一時難以準確判定傷亡或失聯(lián)人數(shù)的;
(6)影響范圍廣、涉及人數(shù)多,影響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或發(fā)生在敏感、特殊時期以及人員密集場所、重要設施附近引起輿情關注形成熱點的;
(7)國內外、省內外近期已發(fā)生的某類重大影響事件,在我市再次發(fā)生類似事件的;
(8) 其他可能導致群死群傷后果的較大災害事故涉險情形。
(二)對造成人員重傷、中毒的災害事故,事發(fā)地黨委、政府(開發(fā)園區(qū)管委會)及相關行業(yè)領域主管部門應同步將災害事故信息抄送市衛(wèi)健委。市衛(wèi)健委接報后,按照就近、專業(yè)、高效原則,調度醫(yī)療專家等醫(yī)療資源開展災害事故救治工作。
(三)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衛(wèi)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報后,應及時互通災害事故信息。
(四)市委、市政府負責同志對相關災害事故作出批示后,市委辦(市委總值班室)、市政府辦(市政府總值班室)要及時傳達,并跟蹤了解落實情況。
二、健全統(tǒng)分結合應急聯(lián)動機制
(一)市應急局牽頭負責全市災害事故處置統(tǒng)籌調度工作;市級突發(fā)事件應對牽頭部門負責本行業(yè)領域事故處置工作。
(二)市應急局接報災害事故信息后,應根據(jù)所屬行業(yè)領域明確應對牽頭部門,并報送市委辦(市委總值班室)、市政府辦(市政府總值班室)。
(三)市級突發(fā)事件應對牽頭部門接報災害事故信息后,應立即組織研判,視情按程序啟動應急響應。
(四)對災害事故達到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條件的,市應急局應向市級突發(fā)事件應對牽頭部門發(fā)送《啟動應急響應提示函》(附件3),同時抄送事發(fā)地政府(開發(fā)園區(qū)管委會)。
(五)市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市級突發(fā)事件應對牽頭部門應迅速啟動應急工作機制,組織會商研判,按照統(tǒng)一指揮、部門協(xié)同、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的原則,統(tǒng)籌前后方、上下級應急聯(lián)動,調度各方資源搶險救援,并及時將災害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報送市委辦(市委總值班室)、市政府辦(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應急局。
(六)當災害事故超出事發(fā)地救援處置能力時,事發(fā)地政府(開發(fā)園區(qū)管委會)應及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三、健全市級應急預案體系
(一)提高應急預案覆蓋面和針對性。各行業(yè)領域主管部門針對多發(fā)易發(fā)事件、主要風險等,應組織制定應急預案,力爭于2022年6月底前印發(fā)實施。
(二)動態(tài)管理應急預案。對已實施超過5年的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應在2022年3月底前開展評估,根據(jù)評估結果提出修訂意見反饋市應急局。各有關部門應每5年對部門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估,根據(jù)評估結果修訂完善預案。如有其他需要修訂情形的,應及時組織修訂。
(三)強化應急預案演練。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應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每3年至少演練1次。各有關部門應根據(jù)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實戰(zhàn)演練或桌面推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lián)動性強、形式多樣、節(jié)約高效的應急演練,不斷檢驗預案、鍛煉隊伍,提升搶險救助能力。
附件:1. 市有關部門(單位)災害事故信息報告主體責任清單
2. 部分災害事故分級標準
3. 關于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的提示函
4. 市有關部門(單位)值班聯(lián)系電話
附件1
市有關部門(單位)
災害事故信息報告主體責任清單
市發(fā)改委(市糧儲局):負責報送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事故信息;負責報送儲備糧儲存環(huán)節(jié)火災及其他相關事故信息。
市教體局:負責報送涉及大中小學、幼兒園各類事故或險情信息。
市經信局:負責報送民爆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等事故或險情信息及大面積停電事件等信息。
市公安局:負責報送道路交通事故,大型集會和游園等群體性活動中因擁擠、踩踏發(fā)生的傷亡事故等信息。
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負責報送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地質災害信息。
市住建局:負責報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或險情。
市交通局:負責報送內河通航水域(省級以上海事部門管轄范圍除外)的水上交通事故、公路水運工程事故等信息。
市農業(yè)農村局:負責報送涉及農業(yè)機械、拖拉機運輸機組的事故或險情信息;涉及漁業(yè)船舶、漁港等突發(fā)事件或險情信息。
市水利局:負責報送水情、旱情等信息,省內水利部門管理的重要水利工程重大險情信息等。
市文旅局:負責報送各類文藝演出單位、互聯(lián)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博物館、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劇院、文化館、旅行社等事故或險情信息。
市應急局:負責報送自然災害類、?;贰⒎敲旱V山、煙花爆竹、冶金、工貿等領域的生產安全事故信息。
市市場監(jiān)管局:負責報送特種設備事故等信息。
市林業(yè)局:負責報送林業(yè)有害生物造成危害的生物災害信息和森林火災等信息。
市城管執(zhí)法局:負責報送城鎮(zhèn)燃氣事故、城鎮(zhèn)供水事故、城市嚴重內澇等信息。
市氣象局:負責報送易引發(fā)災害的臺風、暴雨、暴雪、寒潮、霜凍、高溫、低溫、冰凍、干旱、大風、雷電、冰雹、大霧、霾等氣象災害監(jiān)測預報預警信息。
市地震局:負責報送我市發(fā)生的2.5級以上地震震情信息。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報送火災事故處置類信息。
市供電公司:負責報送電網運行安全事故信息。
市電信、市移動、市聯(lián)通、市鐵塔公司:負責報送通信網絡重大及以上事故信息,包括由于自然災害、突發(fā)事件等外力因素造成的嚴重通信損毀或可能對通信網絡帶來災難性后果,以及由于通信網絡運行過程中自身原因造成網絡大面積中斷、話務擁塞和重要設施損壞等事故信息。
附件2
部分災害事故分級標準
本標準依據(jù)《宣城市突發(fā)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部分省、市級應急預案中明確的突發(fā)事件分級標準制定,今后如國家、省及市相關法律法規(guī)、應急預案對分級標準作出調整的,從其規(guī)定。
一、 水旱災害
(一)Ⅰ級
1.水陽江或青弋江流域發(fā)生特大洪水,或干流兩個以上主要控制站同時發(fā)生超過保證水位的洪水;
2.水陽江、青弋江干流主要堤防,萬畝圩口堤防發(fā)生決口;宣城市城市防洪圈堤發(fā)生重大險情;
3.重要?。ㄒ唬┬鸵陨纤畮斐霈F(xiàn)重大險情或發(fā)生垮壩;
4.發(fā)生面積大于100萬畝的洪澇災害;
5.臺風可能或已經對我市產生特別重大影響;
6.兩座以上縣城發(fā)生特大干旱,且預報未來一周無透墑雨。
(二)Ⅱ級
1.水陽江或青弋江流域發(fā)生大洪水,或干流大部分河段發(fā)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2.水陽江、青弋江干流一般堤防及主要支流堤防發(fā)生決口;
3.小型水庫出現(xiàn)重大險情或發(fā)生垮壩;
4.發(fā)生面積大于80萬畝的洪澇災害;
5.臺風可能或已經對我市產生重大影響;
6.兩座縣城發(fā)生重度干旱,或兩座以上縣市區(qū)發(fā)生嚴重干旱且預報未來一周無透墑雨。
(三)Ⅲ級
1.水陽江或青弋江流域發(fā)生較大洪水,或干流發(fā)生2個以上主要控制站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2.水陽江、青弋江干流堤防出現(xiàn)重大險情,或一般支流堤防發(fā)生決口;
3.大中小型水庫、水閘出現(xiàn)嚴重險情;
4.發(fā)生面積大于40萬畝的洪澇災害;
5.臺風可能或已經對我市產生較大影響;
6.一座以上縣城發(fā)生重度干旱或兩座以上縣城發(fā)生中度干旱,或一座以上縣城發(fā)生中度干旱且預報未來一周無有效降雨;
(四)Ⅳ級
1.水陽江或青弋江流域發(fā)生一般洪水,或一條主要支流全線發(fā)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2.水陽江、青弋江干流堤防出現(xiàn)險情,或主要支流堤防發(fā)生重大險情;
3.重點?。ㄒ唬┬退畮斐霈F(xiàn)險情,一般小型水庫發(fā)生重大險情;
4.發(fā)生面積大于20萬畝的洪澇災害;
5.臺風可能或已經對我市產生影響;
6.兩座以上縣城發(fā)生輕度干旱;或一座縣城發(fā)生中度干旱,且預報未來一周無有效降雨。
二、森林火災
(一)特別重大
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二)重大
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三)較大
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四)一般
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三、低溫雨雪冰凍災害
(一)特別重大
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
1.市境內2/3的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中斷48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等滯留人員2萬人以上;
2.死亡或可能死亡50人以上(含本數(shù),下同);
3.緊急轉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30萬人以上;
4.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3萬間或1萬戶以上;
5.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巨大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社會關注度特別高。
(二)重大
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
1.市境內1/2的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等滯留人員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
3.緊急轉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10萬人以上、30萬人以下;
4.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5000間或1500戶以上,3萬間或1萬戶以下;
5.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重大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社會關注廣泛。
(三)較大
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
1.市境內1/3的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中斷12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等滯留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
3.緊急轉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3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
4.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500間或500戶以上,5000間或1500戶以下;
5.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較大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社會高度關注。
(四)一般
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
1.市境內1/5的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受阻或中斷6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等滯留人員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7人以上、10人以下;
3.緊急轉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8000人以上、3萬人以下;
4.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000間或300戶以上,1500間或500戶以下;
5.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嚴重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或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
四、地震災害
(一)特別重大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占上年全省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災害;
當市內發(fā)生6.0級以上地震(M≥6.0),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二)重大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省內發(fā)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5.0≤M<6.0),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三)較大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造成較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市內發(fā)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4.0≤M<5.0),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四)一般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市內發(fā)生3.5級以上、4.0級以下地震(3.5≤M<4.0),可能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時,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五、突發(fā)地質災害
(一)特別重大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shù)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二)重大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shù)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三)較大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shù)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四)一般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shù)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
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
六、生產安全事故
(一)特別重大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五)重大、較大涉險事故
重大涉險事故: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造成10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緊急疏散人員5000人以上和住院觀察50人以上的事故;可能升級為重大事故的較大事故(如具有危重傷員有可能搶救無效死亡,以及現(xiàn)場搜救尚未結束、死亡人數(shù)可能增加等情形的事故);有可能造成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危險化學品嚴重泄漏(危及人員密集場所等)的事故;嚴重危及重要場所和設施(電站、重要水利設施、核設施、危險化學品庫、油氣站和車站、碼頭、港口、高鐵、機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等)安全的事故;其它重大涉險事故。
較大涉險事故:涉險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緊急疏散人員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和住院觀察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危及人員密集場所等)的事故;危及重要場所和設施(電站、重要水利設施、核設施、危險化學品庫、油氣站和車站、碼頭、港口、機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等)安全的事故;其它較大涉險事故。
七、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分級標準與生產安全事故一致。
八、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事故
(一)特別重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影響特別嚴重的。
(二)重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影響嚴重的。
(三)較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影響比較嚴重的。
(四)一般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五)重大、較大涉險事故
與生產安全事故中的重大、較大涉險事故標準一致。
九、道路交通事故
(一)特別重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二)重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三)較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四)一般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 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十、礦山生產安全事故
分級標準與生產安全事故一致。
十一、大面積停電事件
(一)特別重大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1.造成安徽電網減供負荷30%以上,對宣城電網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的;
2.造成宣城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
(二)重大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1.造成安徽電網減供負荷13%以上30%以下,對宣城電網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的;
2.造成宣城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20%以上40%以下;
3.居民停電用戶數(shù)達到城市供電總用戶數(shù)30%以上50%以下。
(三)較大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1.造成安徽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13%以下,對宣城電網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的;
2.造成宣城市電網減供負荷15%以上20%以下;
3.停電用戶數(shù)達到城市供電總用戶數(shù)20%以上30%以下。
(四)一般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1.造成安徽電網減供負荷5%以上10%以下,對宣城電網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的;
2.造成宣城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15%以下的;
3.居民停電用戶數(shù)達到城市供電總用戶數(shù)10%以上20%以下。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shù)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shù),“以下”不含本數(shù)。
十二、火災事故
(一)特別重大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二)重大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三)較大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四)一般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附件3
關于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的提示函
XX局:
X月X日X時X分,X X市X X區(qū)發(fā)生1起X X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X X人死亡、X X人受傷,根據(jù)《宣城市X X應急預案》,已達到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的條件。請你局立即(報請市政府或市X X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牽頭開展處置工作。
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及事態(tài)發(fā)展情況、應急處置情況等請及時告知我局。
聯(lián)系電話:3020026,傳真:3020196。
宣城市應急管理局
202X年X月X日
抄送:宣城市人民政府
附件4
市有關部門(單位)值班聯(lián)系電話
單位 |
電話 |
傳真 |
市委值班室 |
3022602 |
3031188 |
市政府值班室 |
3022748 |
3023719 |
市發(fā)改委(市糧儲局) |
3022782 |
3022782 |
市教體局 |
3033010 |
3033000 |
市經信局 |
3037861 |
3033555 |
市公安局 |
3372110 |
2610050/2610562 |
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
3035913 |
3035900 |
市住建局 |
3022620 |
3022072 |
市交通局 |
3022758/3021803 |
3010452 |
市農業(yè)農村局 |
3022742 |
3022436 |
市水利局 |
2718869 |
3022891 |
市文旅局 |
2718866 |
2619300 |
市衛(wèi)健委 |
3024362 |
3011091 |
市應急局 |
3020026 |
3020196 |
市市場監(jiān)管局 |
3033153 |
2627078 |
市林業(yè)局 |
3023683 |
3022719 |
市城管執(zhí)法局 |
2833150 |
2829267 |
市氣象局 |
2530121/2531006 |
2530121/2531006 |
市地震局 |
2199006 |
3022148 |
市消防救援支隊 |
2515100 |
2515100 |
電信宣城分公司 |
3024652 |
3011161 |
移動宣城分公司 |
2303238 |
2309771 |
聯(lián)通宣城分公司 |
5220168 |
5220000 |
鐵塔宣城分公司 |
3986366 |
3986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