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7000032450110/201604-00002 | 組配分類 | 其他解讀 |
發(fā)布機構 | 宣城市司法局 | 發(fā)文日期 | 2016-04-29 15:37 |
發(fā)布文號 | 無 | 關鍵詞 | 【文字解讀】《宣城市關于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法律援助工作的實施辦法》解讀,其他解讀 |
信息來源 | 市司法局 | 主題導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稱 | 【文字解讀】《宣城市關于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法律援助工作的實施辦法》解讀 | 內容概述 | 一、制定背景為貫徹落實安徽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精神,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順應民生需求,根據《殘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條例》等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二、起草過程4月中旬,法律援助中心起草形成實施辦法初稿,局分管領導和法律援助中心室負責人,對實施辦法初稿進行了討論和修改。4月28日,審議并通過實施辦法。三、工作目標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四、主要內容對宣城市范圍內依法開展的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作了總體規(guī)定,對殘疾人法律援助的援助對象、援助范圍、援助程序等 |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精神,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順應民生需求,根據《殘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條例》等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二、起草過程
4月中旬,法律援助中心起草形成實施辦法初稿,局分管領導和法律援助中心室負責人,對實施辦法初稿進行了討論和修改。4月28日,審議并通過實施辦法。
三、工作目標
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四、主要內容
對宣城市范圍內依法開展的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作了總體規(guī)定,對殘疾人法律援助的援助對象、援助范圍、援助程序等作了詳細的規(guī)定。
五、創(chuàng)新舉措
殘疾人符合特定條件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機構不要求其出具無固定生活來源的證明材料,免對其進行家庭經濟狀況審查。
六、保障措施
由宣城市司法局、宣城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共同負責。
七、下一步工作
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八、解讀機關和解讀人及咨詢電話
解讀機關:宣城市司法局
解 讀 人:胡俊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563-3018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