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00001070100/201706-00030 組配分類 部門預算情況
發(fā)布機構 市交警支隊 發(fā)文日期 2017-02-07 00:00
發(fā)布文號 關鍵詞 部門預算情況
信息來源 市政府辦公室 主題導航 公安、安全、司法
信息名稱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17年預算編制說明 內容概述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17年預算編制說明一、主要職能1、貫徹執(zhí)行國家、省有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研究制定轄區(qū)道路交通管理對策,擬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發(fā)展戰(zhàn)略。2、指導和參與處理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指揮疏導交通,維護公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參與研究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guī)劃;負責城區(qū)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交通信號裝置等安全設施的維護和管理,依法打擊破壞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等違法犯罪活動。3、指導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調處工作,參與查處較大交通事故;指導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4、負責實施交通警(保)衛(wèi)工作和公路上的綜合執(zhí)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17年預算編制說明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17年預算編制說明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zhí)行國家、省有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研究制定轄區(qū)道路交通管理對策,擬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發(fā)展戰(zhàn)略。

2、指導和參與處理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指揮疏導交通,維護公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參與研究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guī)劃;負責城區(qū)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交通信號裝置等安全設施的維護和管理,依法打擊破壞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等違法犯罪活動。

3、指導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調處工作,參與查處較大交通事故;指導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實施交通警(保)衛(wèi)工作和公路上的綜合執(zhí)法,參與處置突發(fā)事件,維護公路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公路上發(fā)生的違法活動,打擊車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處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行為。

5、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機動車管理的各種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依法對全市的機動車進行登記管理;承擔全市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監(jiān)管;依法受理初次報考機動車駕駛員的資格審驗、考試、發(fā)證;負責對全市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各類資料歸口管理,建檔保管和數據的登記、統(tǒng)計以及分類上報工作。

6、組織指導全市公安交警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業(yè)務培訓;指導、檢查和監(jiān)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執(zhí)法活動,督查和協(xié)助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等。

7、負責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管理科學技術的研究、規(guī)劃和組織推廣、應用,以及通信、計算機應用的規(guī)劃指導。

8、承辦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為副縣級建制,單位內設9個科室,下屬7個大隊、兩個高速公路籌備組、1個車管所, 1個事業(yè)單位(考試中心)。行政編制人員262人,事業(yè)編制人員54人,交通協(xié)管員123人,勞務派遣人員188人,退休人員33人,共計660人(截止2016年8月)。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為財政一級預算單位,無所屬二級預算單位。

三、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管理的原則,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17年收入總預算7366.13萬元,支出總預算7366.13萬元,具體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預算7366.13萬元;公共安全支出預算7198.6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預算167.44萬元。2017年收支總預算比上年減少0.53%,主要原因是支隊及大隊基礎設施建設減少。

(二)收入預算情況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17年收入預算7366.13萬元,比上年減少0.53%,主要原因是支隊及大隊基礎設施建設減少。

(三)支出預算情況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17年支出預算7366.1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122.81萬元,占55.97%,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日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等,比2016年基本支出預算增加204.8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數的增加導致綜合定額相應增加、人員工資津補貼標準的提高以及社會保障繳費和公積金繳費基數的提高等;項目支出3243.32萬元,占44.03%,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及專項業(yè)務工作等方面的支出,比2016年項目支出預算減少243.80萬元,主要原因是支隊和大隊基礎設施建設減少。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17年財政撥款預算7366.13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財政撥款預算7198.69萬元,占97.73%,比上年增長6.57%,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及科技建設經費增加;“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財政撥款預算167.44萬元,占2.27%,比上年增長11.60%,主要原因是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津補貼標準提高。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情況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7366.1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122.81萬元,占55.97%,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日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等,比2016年基本支出預算增長5.23%,主要原因是人數的增加導致綜合定額相應增加、人員工資津補貼標準的提高以及社會保障繳費和公積金繳費基數的提高等;項目支出3243.32萬元,占44.03%,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及專項業(yè)務工作等方面的支出,比2016年項目支出預算減少6.99%,主要原因是支隊和大隊基礎設施建設減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情況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4122.8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預算2195.37萬元,占53.25%;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194.24萬元,占28.9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733.2萬元,占17.78%;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比上年增長5.23%,主要原因是人數的增加導致綜合定額相應增加、人員工資津補貼標準的提高以及社會保障繳費和公積金繳費基數的提高等。

(七)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情況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沒有政府性基金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行政運行經費

2017年度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行政運行經費預算7198.6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貨物和服務經費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安排716.5萬元,主要為工程類采購。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共有車輛84輛,其中:專業(yè)技術用車11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73輛(截止2016年8月)。

五、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附件:交警支隊2017年部門預算說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