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3244983/201905-00037 | 組配分類 | 負責人解讀 |
發(fā)布機構 | 宣城市科學技術局 | 發(fā)文日期 | 2019-01-09 00:00 |
發(fā)布文號 | 無 | 關鍵詞 | 負責人解讀 |
信息來源 | 市科技局 | 主題導航 | 科技、教育 / 其它 |
信息名稱 | 【部門負責人解讀】《安徽省進一步優(yōu)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實施細則》解讀材料 | 內容概述 |
近日,省政府印發(fā)了《安徽省進一步優(yōu)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為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現(xiàn)將《實施細則》解讀如下:
一、 起草背景
2018年7月,國務院印發(fā)《關于優(yōu)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fā)〔2018〕25號),要求建立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按照能放盡放的原則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人財物自主支配權,激勵科研人員創(chuàng)新積極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優(yōu)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省科技廳在征求省直相關部門及部分高校院所、企業(yè)的意見,并召開專家進行論證的基礎上,草擬了《安徽省進一步優(yōu)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實施細則》,并經省政府2018年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 基本內容
《實施細則》共五個部分二十二條。
第一部分,優(yōu)化和完善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提出7個方面舉措,一是優(yōu)化整合科技計劃體系。二是完善項目指南編制和信息化管理。三是簡化項目過程管理和驗收管理;四是實行科研項目“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務;五是賦予科研人員更大技術路線(方案)決策權;六是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使用自主權;七是壓減頻次改進科研項目檢查方式。
第二部分,進一步完善創(chuàng)新人才的評價激勵制度。提出3項舉措,一是切實精簡各類人才“帽子”;二是開展 “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問題清理;三是加大對高層次科研人才的激勵。
第三部分,進一步改進科研項目績效評價工作。提出了5項舉措,一是加強對科研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的統(tǒng)籌;二是堅持科研項目以創(chuàng)新質量和貢獻為導向;三是實施科研項目績效分類評價;四是嚴格依據(jù)合同書開展綜合績效評價;五是加強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
第四部分,建立健全科研項目管理分級責任擔當機制。明確3個方面職責,一是建立相關部門為高校和科研院所分擔責任機制;二是強化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員的主體責任;三是完善鼓勵項目法人擔當負責的考核激勵機制。
第五部分,開展基于績效、誠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試點。一是開展簡化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編制試點;二是擴大科研經費使用自主權試點;三是開展科研機構分類支持試點;四是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
三、 主要特點
一是問題導向。系統(tǒng)梳理我省相關科研管理改革政策,緊扣科研人員反映強烈的問題,聚焦科研投入“重物輕人”,科研項目經費管理“過細過繁”等問題,提出了放“權”放“錢”,擴大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自主權、高校院所財務自主權,加大科研項目資金對科研人員的激勵、改革科研項目評價等舉措。
二是遵循規(guī)律。按照科研活動規(guī)律和財政預算管理要求,充分尊重科研人員主體地位,注重全鏈條設計和科技計劃、人才項目、平臺基地的聯(lián)動效應,深化落實簡政放權和加大激勵等具體改革工作,與我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與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改革協(xié)同推進,使政策措施更加可銜接、可操作、可考核。
三是強化責任。在優(yōu)化管理、完善政策、釋放活力的同時,明確責任主體,強化項目管理責任分擔機制,壓實科研項目管理主體責任,加強績效評價和督查指導,做到放權放到位,管理守底線,確保國家和省政策細則規(guī)定落到實處。四是推進試點。結合我省全面推進創(chuàng)新改革試驗,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參照實施細則要求,開展4項改革試點,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構建上下聯(lián)動、全國一盤棋的優(yōu)化科研管理改革先試先行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