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報單位(蓋章): 主要負責人簽名: 填表日期: 2018年9月28日 |
序號 |
事項類別 |
申請材料對應事項 |
取消申請材料名稱 |
取消后辦事方式 |
備注 |
1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液化石油氣接收、存儲設施(不含油氣田、煉油廠的配套項目)項目核準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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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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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4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5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水利工程項目核準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
6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
7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8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9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內(nèi)河航運項目核準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
10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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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12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13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熱電站(含自備電站)項目核準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
14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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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16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17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公路項目核準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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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
19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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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21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城市道路橋梁、隧道項目核準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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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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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24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25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輸油管網(wǎng)(不含油田集輸管網(wǎng))項目核準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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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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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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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29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輸氣管網(wǎng)(不含油氣田集輸管網(wǎng))項目核準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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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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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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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33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獨立公(鐵)路橋梁、隧項目核準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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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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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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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37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其他城建項目核準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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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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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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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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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安徽省投資建設的旅游項目核準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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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
43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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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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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水電站項目核準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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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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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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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49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風電項目核準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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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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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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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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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電網(wǎng)工程項目核準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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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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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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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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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液化石油氣接收、存儲設施(不含油氣田、煉油廠的配套項目)項目核準變更變更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變更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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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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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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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61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水利工程項目核準變更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變更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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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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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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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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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內(nèi)河航運項目核準變更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變更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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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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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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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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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熱電站(含自備電站)項目核準變更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變更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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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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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72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73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公路項目核準變更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變更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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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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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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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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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城市道路橋梁、隧道項目核準變更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變更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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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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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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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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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輸油管網(wǎng)(不含油田集輸管網(wǎng))項目核準變更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變更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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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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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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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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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輸氣管網(wǎng)(不含油氣田集輸管網(wǎng))項目核準變更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變更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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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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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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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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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獨立公(鐵)路橋梁、隧項目核準變更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變更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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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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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92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93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其他城建項目核準變更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變更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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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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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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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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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安徽省投資建設的旅游項目核準變更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變更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
98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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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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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101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水電站項目核準變更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變更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
102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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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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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105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風電項目核準變更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變更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
106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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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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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109 |
行政許可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電網(wǎng)工程項目核準變更 |
縣發(fā)展改革部門,市屬企業(yè)申請項目核準變更的上報文 |
直接取消 |
|
110 |
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招標基本情況表 |
直接取消 |
|
111 |
具有相應權限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選址審核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112 |
具有相應權限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113 |
行政許可 |
固定資產(chǎn)投資項目節(jié)能審查 |
項目所在地縣級節(jié)能審查機關或市有關單位報請節(jié)能審查文件 |
通過部門內(nèi)部查證。 |
|
114 |
其他權力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chǎn)投資項目變更備案(內(nèi)資項目) |
項目符合產(chǎn)業(yè)政策聲明真實性承諾 |
直接取消 |
|
115 |
其他權力 |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chǎn)投資項目變更備案(外資項目) |
中外投資各方投資意向書 |
直接取消 |
|
116 |
其他權力 |
服務價格登記證核發(fā) |
業(yè)務范圍涉及的執(zhí)業(yè)許可或資質(zhì)認可材料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117 |
公共服務 |
12358價格投訴舉報及咨詢電話服務 |
居民身份證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118 |
公共服務 |
企事業(yè)單位物價員培訓 |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119 |
公共服務 |
特色標價簽監(jiān)制服務 |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
通過信息共享查實。 |
|
120 |
其他權力 |
省內(nèi)鐵路專用線共用收費標準核定 |
制定或調(diào)整價格的數(shù)據(jù)資料 |
合并到書面申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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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其他權力 |
市級及以下公立醫(yī)療機構基本醫(yī)療服務價格核定 |
不少于3個外省的價格水平資料 |
通過內(nèi)部查詢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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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其他權力 |
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標準核定 |
制定或調(diào)整價格的數(shù)據(jù)資料 |
合并到書面申請材料。 |
|
123 |
其他權力 |
城市居民集中供熱價格核定 |
制定或調(diào)整價格的數(shù)據(jù)資料 |
合并到書面申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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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其他權力 |
道路班車客運票價、農(nóng)村道路客運票價核定 |
制定或調(diào)整價格的數(shù)據(jù)資料 |
合并到書面申請材料。 |
|
125 |
其他權力 |
汽車客運站服務收費標準核定 |
制定或調(diào)整價格的數(shù)據(jù)資料 |
合并到書面申請材料。 |
|
126 |
其他權力 |
城市公共停車場(點),交通樞紐等具有壟斷經(jīng)營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標準核定 |
制定或調(diào)整價格的數(shù)據(jù)資料 |
合并到書面申請材料。 |
|
127 |
其他權力 |
機場進出港貨物地面運輸服務收費標準核定 |
制定或調(diào)整價格的數(shù)據(jù)資料 |
合并到書面申請材料。 |
|
128 |
其他權力 |
公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教育、幼兒園住宿費收費標準核定 |
制定或調(diào)整價格的數(shù)據(jù)資料 |
合并到書面申請材料。 |
|
129 |
其他權力 |
非營利性民辦中小學學歷教育學費、住宿費標準核定 |
制定或調(diào)整價格的數(shù)據(jù)資料 |
合并到書面申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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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其他權力 |
保障性住房銷售價格、公共租賃住房(包括廉租房、直管公房)租金標準核定 |
制定或調(diào)整價格的數(shù)據(jù)資料 |
合并到書面申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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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其他權力 |
普通住宅小區(qū)前期物業(yè)公共服務收費標準核定 |
制定或調(diào)整價格的數(shù)據(jù)資料 |
合并到書面申請材料。 |
|
132 |
其他權力 |
再生水價格核定 |
制定或調(diào)整價格的數(shù)據(jù)資料 |
合并到書面申請材料。 |
|